【自由與事實(鍵盤,你敲了嗎)】 book18.org
作者:本人book18.org
2021/4/28book18.org
字數:2449 book18.org
我認為自由必須與事實捆綁在一起的,以事實做前提,自由才可以無所顧忌。當然,任何自由都有一定的限制,絕對的自由是沒有的,這點莊子早已說過了——必然有所依附。所以我在這裡縮小範疇,在一些公開的場合,抄襲被抓後反說成是致敬的,是必須譴責的。 book18.org
另外,我也認為,對一個人的批評,甚至要他為他之前所做的骯髒事感到慚愧也是理所應當的事。但,這是個很美好的願望。錢鍾書也說了丟臉和虧心的事總是不願記起的事,因此也很容易在記憶篩眼裡走漏得一乾二淨。 book18.org
所以,我能做的,只有喚起人們的記憶。為此不惜破口大罵。 book18.org
我有時覺得,在批評(罵人)中帶有情感是應該的,也是不可避免的。因為沒有理智人存在。所謂的理中客,在大前提下你已經接受了那種觀念,又何來理性?只能說三分主觀,七分理性,算是比較抬舉那些人了。 book18.org
但是在批評人時,還須謹記兩條規定:第一,我說的是不是事實;第二,我講的有沒有道理。 book18.org
簡言之,是事實且合乎道理——不能因「他抄襲了,所以他以前所有的文章都是抄襲的」,這是沒道理的話,也不符事實;也不能說「這個抄襲狗,日後寫的文章必定是抄襲。」那更沒道理了,做有罪推論也不符合事實。所以呢,條件必須是統一的,不能隔分開,而應是就事論事。 book18.org
什麼是就事論事?他抄襲了,而且事後也致敬了,這是不對的,是要譴責的。第二,他壓迫同行了,甚至不願放過他,非要逼著別人順從他的意願,「我看了不滿意,再給我寫一篇悔過書來!」(大意) book18.org
寫你個大頭鬼!你當你是誰!精神領袖嗎?隨意踐踏別人尊嚴,讓我想起了王小波的《黃金時代》。有人要王二和陳清揚反覆交代什麼是敦倫?怎麼敦?如何敦?諸如此類一大堆細節。把人當犯人來審問。對比下敬明微嗔大師審蝴蝶,想起就可怕。 book18.org
對於這個,我一直很替蝴蝶感到冤屈!儘管我和他沒有交情,也罵過他,在這件事上,我傾向於蝴蝶,同情他。 book18.org
其實,論壇有很多規矩都是不合理的,譬如催更了(這個以前說過,主動權在作者手裡)、很多論壇都隱性規定作者可以罵讀者,我見過不止一兩回了。在SIS、會所見過很多次,非要我點名——石頭、娜娜、娜娜小姐、郡主等等。論壇是很袒護作者的。 book18.org
不應該是這樣的,只要是無端謾罵,都應制止且處罰。而不是作者罵讀者可以。讀者發泄情緒,立馬禁止且扣分,回罵更是不可能。 book18.org
對於罵人,我說了很多次——罵人是不是事實,有沒有道理?有這兩點即可,但我還是不鼓勵罵人。注意:不鼓勵,不等於不能罵人。人是種情緒動物,發泄情緒是很正常的。只要罵的是事實,有道理,罵罵又如何?這也是一種顯性的鞭策! book18.org
作者不罵人,讀者先罵人自然是不對的。但讀者回應作者的罵,卻只責備讀者,這是很冤枉的事,中庸一點就要各大五十大板了。哈哈。 book18.org
道理看似很簡單,卻沒幾個人能做到——這是因為論壇是維護作者的,而不是講道理的地方。而規則的制定者,從一開始就偏向於作者。 book18.org
實話說,我既是寫作者,也是讀者,但我更多是站在讀者角度看問題的。因為,每一個作者,首先必須是讀者。作者是從讀者里產生的,這麼淺顯的道理不用我多說! book18.org
做人不能忘本!你以前當讀者被作者無端謾罵什麼白嫖怪(這裡其實要有等級的限制,但他們沒有)之類的,是不是很憋屈;等自己當了作者,肯定想過下罵讀者的爽癮。有句話說的好:大多數人同情弱者的處境,但更嚮往強者的生活。等我有一天手握權力,我必定打擊弱者!雖然作者並不是什麼權力者,只不過某些作者認為自己高高在上而已,以為自己高人一等,他人不把自己放在眼裡就容易生氣的「大人物」、「大作家」。 book18.org
做人不應該這樣的, 作者與讀者的地位是平等的。大道理我不止講了多少次! book18.org
我崇尚制度比我嚮往自由更強烈,只要制度在不斷完善,合理,我完全可以犧牲個人自由。但制度的規定沒幾個人願意執行(指較為瑣碎的規矩)。譬如我以前(2019/7)在SIS刪以前的作文,儘管文區管理提醒我這樣會扣分的,但最終還是沒扣。只是警告。 book18.org
後來我主動要求懲罰(2020/6,又自刪了一篇文),這才扣了分。是不是有種犯賤的感覺?不是的。這麼做更體現……而且,我也故意這麼做的。哈哈。 book18.org
力度不夠啊。只要違反規定,管理髮出聲明,隨後處罰,作者看了怎會有怨言呢? book18.org
何況,作者主動刪文,處罰又怎會有怨言呢? book18.org
拋除我這個刻意的試探,在多數情況下——人,總是有僥倖之心。總以為,「我」犯錯,「我」能原諒我自己。真夠雙標的,不愧我稱他為:雙標抄襲狗。我說的是不是事實——他抄襲煙雨江南的小說;有沒有道理——對別人盡力打壓,自己犯錯絕口不提。不是雙標狗又是什麼? book18.org
罵人帶有強烈的情感,也不是不可以的嘛~是事實,也有道理。雖然在人道者眼裡失了道義,他們很會說兩敗俱傷何必呢? book18.org
但人道者都忘了,或許是故意遺忘,生怕自己也會有這麼一天,所以,他們不忍心這麼做。不要指責那個出來揭露的人,而是要「禍首」出來走幾步,交代一下他當初的做法有沒有問題。 book18.org
就受害者論,當時被壓迫,被辱罵,被逼問,對話是多麼的不平等,心理創傷又怎麼計算? book18.org
一句我看了不滿意,重寫悔過書,對受害者的傷害又有多大?受害者也是有尊嚴的。 book18.org
我現在不過替人回擊他而已,讓他也嘗嘗那種滋味,使他深刻一點,以後希望敬明微嗔大師不要這樣害人了! book18.org
以身作則是很難的。我不敢說我光明正大,我也有犯錯的時候。在這裡,除了早期犯下的大錯外,我沒有做過其他的虧心事。(當然了,拋開主流觀點,寫黃與看黃都是不道德的行為。)我問心無愧! book18.org
作文到最後,我並不是在教管理怎麼辦事,而是要他們在下決心做某些事之前,要多想下後果。你這麼對別人,別人也有一天會這麼對你。到時候,請你不要喊委屈,做雙標狗! book18.org
因為在我看來,尊重是相互的。逼的別人無路可走,是你自找的! book18.org
寫於4/28 晚上 隨便寫 book18.org
我天生覺得我自己是個鍵盤俠,而且我也不認為鍵盤俠是個貶義詞。其實它是個中性詞。多想想,你罵別人是鍵盤俠,其實你是在罵你自己。鍵盤,你敲了嗎?(這個名字很不錯嘛,哈哈) book18.org
要比咬文嚼字,我比你們更會!book18.or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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